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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清丰县第二初级中学小升初招生简章(附招生范围)

2024年清丰县第二初级中学小升初招生简章.jpg

为做好2024年县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根据清丰县教育局《2024年清丰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清丰县第二初级中学2024年七年级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条件的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一)黄庄村、李家庄村、侯窑村、高赵店村、夏固村、油房村民直系子女;

(二)幸福大道以东、人和大道以西、黄河路以南、文化路以北,惠风路以东、人和大道以西、文化路以南、安康路以北和幸福大道以东、人和大道以西、安康路以南、霁云大道以北城区居民子女;

(三)柳格镇、双庙乡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

(四)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外省市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

三、报名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8月16日—8月17日

报名前进行网上注册(不支持手机端访问注册)

报名前家长通过电脑登陆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注册并完善报名信息。学生用户注册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czzs/

招生片区代码

qfcz10黄庄村、李家庄村、侯窑村、高赵店村、夏固村、油房村民直系子女

qfcz11幸福大道以东、人和大道以西、黄河路以南、文化路以北城区居民子女

qfcz12惠风路以东、人和大道以西、文化路以南、安康路以北城区居民子女

qfcz13幸福大道以东、人和大道以西、安康路以南、霁云大道以北城区居民子女;

qfcz14柳格镇、双庙乡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

qfcz15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外省市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8月17日—19日

上午:7:30—11:30

下午:14:00—18:00

8月17日上午黄庄村、李家庄村、侯窑村、高赵店村、夏固村、油房村民直系子女和幸福大道以东、人和大道以西、黄河路以南、文化路以北城区居民子女

8月17日下午惠风路以东、人和大道以西、文化路以南、安康路以北城区居民子女

8月18日幸福大道以东、人和大道以西、安康路以南、霁云大道以北城区居民子女

8月19日上午双庙乡、柳格镇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8月19日下午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外省市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现场审验所需证件材料

招生范围内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件到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一)县城区居民子女报名须提供证件:

1.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本、(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子女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下同);

2.房屋产权登记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证,下同);

3.网上打印《2024年河南省初中招生学生基本信息表》;

4.小学毕业证。

(自备两个档案袋,一个装入报名所需原件,另一个装入复印件,档案袋上填写家长姓名、家长联系电话、学生姓名、证件名称及数量)

注:适龄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其监护人在县城区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居住,提供祖辈房屋产权登记证;县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非纯居住性质房产、未交付的房产、出租给他人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下同。

(二)城南办所辖村村民子女报名须提供证件:

1.适龄少年和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

2.网上打印《2024年河南省初中招生学生基本信息表》;

3.小学毕业证。

(自备两个档案袋,一个装入报名所需原件,另一个装入复印件,档案袋上填写家长姓名、家长联系电话、学生姓名、证件名称及数量)

注:适龄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其学区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

(三)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须提供证件:

1.适龄少年和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2024年用工单位或个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

5.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6.小学毕业证。

(自备两个档案袋,一个装入报名所需原件,另一个装入复印件,档案袋上填写家长姓名、家长联系电话、学生姓名、证件名称及数量)

(四)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军政〔2021〕247号)有关规定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外医疗队人员子女,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或濮阳市教育局下发名单依规安排入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按照《民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证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23〕3号)有关规定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外省市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入学由县教育局按照各学校空余学位统筹调剂安排入学;其他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执行。

按照政策要求及划片范围应在清丰县第二初级中学就读的8月17日-8月19日不报名者,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片区内入学机会。

五、录取新生

学校根据清丰县教育局《2024年清丰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求进行新生录取工作,8月26日在招生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六、有关说明

(一)按照学校引导员的引导报名。

(二)报名时须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备齐后分别装入档案袋交学校,所有报名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领取。

(三)报名时只准一名家长到校报名。

(四)学校不提供住宿。

(五)报名需要材料清单、承诺书,请微信扫下方二维码,自行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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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校将联合公安、房管等部门对有关证件进行核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列入城区学校招生诚信黑名单,取消入学资格,造成无法入学的后果自负。

(七)中招分配生政策依据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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